據新華社電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私設政策咨詢小組“關於重新建立安全保障法律基礎的懇談會”15日下午向安倍提交建議修改憲法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報告書。報告書的最主要特征是,顛覆日本戰後一直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政府解釋。
  報告書稱,日本周邊安全保障環境日益嚴峻,與日本外交、安保、防衛相關的地區和國際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之前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的相關憲法解釋已經無法適應形勢變化。
  報告書羅列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六個主要條件:與日本“關係密切國”遭到攻擊;如放任不管將對日本安全產生重大影響;遭到攻擊方請求日本支援;取得國會事先同意或事後追認;首相主導內閣作出行使集體自衛權決定;如需過境第三國領域需獲對方許可。
  報告書列舉涉及集體自衛權的若干假設情況,如日本周邊地區出現衝突時,日本自衛隊對外國船舶實施“臨檢”,反擊針對在公海的美國軍艦的攻擊;美國遭到導彈等武力攻擊時,日本提供反導等支援;對日本船舶航行有重要影響的航道進行掃雷;在類似伊拉克入侵科威特事例中,根據聯合國決議參與軍事行動。
  報告書重點提及介於武力衝突與和平狀態之間的“灰色事態”,如外國潛水艇在日本領海潛行,且不聽從日方退出命令;外國武裝團體登上和占領離島。報告建議修改《自衛隊法》等相關法律以應對“灰色事態”。
  安倍計劃在6月下旬本屆國會閉幕前就修改憲法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作出“內閣決議”。
  (原標題:安倍智囊團尋求解禁集體自衛權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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