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心網訊(記者於兮通訊員孟亞東)5月8日,記者從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對烏魯木齊鐵路兩級法院的民事案件管轄範圍進行了調整。根據此調整,烏魯木齊市(除烏魯木齊縣和達阪城區)、哈密市、庫爾勒市的運輸合同、保險合同以及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案件等,將改由當地鐵路運輸法院受理。  (原標題:烏魯木齊鐵路兩級法院民事案件管轄範圍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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